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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一般代表

    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时可依据代表业务活动需要,设立首席代表的同时,可设立一名或多名一般代表,也可不设一般代表。
    此外,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期间,可以随时增加一般代表或撤换一般代表。

    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关于一般代表的相关规定如下:
    1、一般代表国籍
    一般代表可为大陆籍或外籍人士。一般代表大陆籍、外籍人士均可直接登记。
    2、一般代表证期限
    一般代表证期限与代表处的登记证期限一致,期满可延期。
    3、一般代表变更
    外国企业若撤换一般代表,需办理一般代表变更登记手续。
    4、增加一般代表
    如果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需要,可以增加一名或多名一般代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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